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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  冷汗像忘了旋緊的水龍頭,涔涔地在朱建民額上、手上直冒。
  天氣不熱,事實上雖說是初春二月的上旬,寒流還是照來不誤,暖氣沒有開得很大,正 常二十五度恰恰好,而他也不是剛跑完八千里路那樣喘吁吁;是的,他在流汗,但卻是流冷汗。
  打從踏入「迅雷」保全公司之後,他便一直發暈發汗,若非他他端坐在沙發上,只怕他 早已癱軟在地上成了一攤泥。唉!說來可笑,又不是要他上斷頭台,也不是見鬼了,他干什 麼怕成這個樣子?堂堂男子汗大丈夫是不能露出這一副德行的。怕什麼呢?他是客戶即使丁 皓再窮凶極惡,總不會將他生吞活剝了吧!雖然那或許也有些可能----他要托保的東西可不 尋常呢!
  樓下那群彪形大漢----不像善男信女的保全人員已使他雙腿虛軟;再想到丁皓以往的歷 史,朱建民不自覺又打心底起了一陣冷顫----在高中時代,丁皓是個打架王,被數十家高中 據收後,靠父母的關係進入了「清岡高中」;那是一所私立的貴族學校,出身黑社會家庭的 子女、闊少爺、成績低劣的、愛吃喝完樂的----全在這裡了。丁皓是黑社會老大的獨生子, 每天拿打架滋事當家常便飯,在學校半個月期間,他不僅成了校園內的地下盟主,更是附近 各校太保共推的老大,成日為爭地盤打架鬧事,搞得安份的學生人人自危,一如身為會長的 朱建民。
  直到高二那一年,丁皓因過失殺人將對方砍成重傷,終於被捕入獄----沒法子,誰叫當 時被警察埋伏給逮個正著,這下子連他父母也保不了他!他入獄了----血腥的日子終於遠離 校園----善哉。
  那是一段可怕的回憶,每當他想起來還會冒冷汗;即使身為好學生的他,從來就不必擔 心自己是受害人丁皓向來不找好學生的麻煩。如今,他出獄了,自營保全公司四年下來,已 成為信譽最為卓著的保全公司,連運鈔車都得仰仗他們護航才安心。最特別的是,丁皓的員 工全都是曾經犯過罪、坐過牢出來的人;這其實有個好處,黑白兩道混得開,難怪讓「迅 雷」保全的東西萬無一失。丁家雖早已退出江湖,不再混黑道,但其餘威仍在,因此任何被 丁皓網羅入公司、決定重新做人的受刑人,不必擔心會被以前的老大召回,再過刀口舔血的 日子,可以活得安全而踏實。相的益彰之下,難怪短短的四年,「迅雷」會凌架所有同業之 下,成為業績最好、營業額年年直線上升的第一名保全公司,除非是找死才敢去動丁皓公司 受保的物品;而顧客有了這層認知,生意自然滾滾而來。
  就是因為如此,今天朱建民才會硬著頭皮前來,求見他曾經希望一輩子別再看見的人。 進入保全公司,他堅持非要見丁皓;雖然在丁皓未下來的每一分、每一秒他都有奪門而出的 衝動,但他不能跑----為了他的寶貝妹妹,他不能。
  「堅持要見我?」丁皓結實高大的身子整個陷入椅背中,雙腿交叉橫放在光可鑒人的大 辦公桌上,穿著步鞋的腳還百般無聊的抖著,七分嚇人、三分冷酷的臉上滿是不耐。他懶洋 洋的瞇起眼睛看著合夥人兼生死之交;那個坐在他辦公桌上、英俊得可以當明星的男人---- 孟冠人。
  「是呀,丁皓。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他是咱們高中時期那個品學兼優的學生會長,叫朱 建民。你記不記得?」孟冠人把一杯伏特加交給丁皓,自己則喝著紅酒。比起衣著相貌,孟 冠人是得天獨厚的;他面孔白晰、英俊、氣度雍容,配合一身三件式剪裁合身的西裝,品味 出眾;他英俊有禮,風流而不濫情,是那種風度翩翩的白馬王子型。全公司上下的女同事以 及川流不息的女客戶,全是衝著孟冠人而來。相形之下,丁皓是差很多的;他沒有英俊的容 貌,身材也太過壯碩,光看外表就足以嚇得人牙齒打顫而不敢正視。他有雙太銳利冷酷的眼 神,生性不愛打穿正式衣服,永遠是舒服就好;他不醜----但顯然沒有人知道這一點,良家 婦女尤其是,一見到他就想拔腿逃走。站在挺拔出色的孟冠人身邊,他不是女人注目的焦 點,但他的氣勢卻足以使任何一個地方變成冰窟。而打從出生到現在一直都是好兄弟的這兩 個人,一暖、一冰,倒成為一個很奇妙的搭檔。
  「見我做什麼?我開公司當老闆可不是做應召男,客人指定要見我,我還得馬上滾出去 讓他看個過癮嗎?將他轟出去!」丁皓懶懶地放下雙腿,雙手指關節弄得卡卡作響。「晤-- --我悶太久了!也許我該給他一個機會----冠人,你去探探他,看他有什麼狗屁事要煩我? 敢指明要見我的人本身就有些不尋常;有趣的話,我倒想玩一玩。」
  自從有了盈餘、有了分公司,業績直線上升到現在首屈一指的局面之後,丁皓就悶著過 日子到現在。他是個善於掠城的戰士,卻不是個善於經營的城主;在剛開始創業維艱的時 期,他每天生龍活虎,如猛虎出柙,精銳無比,與敵人、客戶交戰於沙場,建立了信用第一 的商譽。他也狠絕冷酷、身先士卒地向前衝,創下輝煌戰果;然而對於那些已成為自己的所 有物的城池卻是無可奈何的。幸好他的生死之交哥兒們----孟冠人----天生就是個將相美 才。打從孩提時代起,孟冠人為他擬下的第一個計謀開始,就注定他們今生於事業上的焦不 離孟、孟不離焦。在丁皓如獄七年間,孟冠人開始猛K書本,成為名列前茅的高材生,大 學、碩士、博士之類的學位手到擒來。丁皓出獄後,二人聯手打天下,完全沒有用到二個家 族的勢力。
  孟冠人微微一笑。「也好,我看他都快癱在那了!你要真的出現,不把他嚇得口吐白 沫、死在現場才怪。」
  「去你的!」丁皓咒了聲。
  孟冠人不以為忤,笑著出去。
  丁皓看著闔上的門,百般無聊的品啜手中的酒。最好那個書獃子有好玩的事來求他,負 責再悶下去,他會考慮逃離公司,好好找人打一場架來抒發他過盛的精力。當然,女人也是 可以,但是女人哪!只要跟她上過幾次床就沒完沒了了;不見得是要名分,風塵女郎嘛,除 了要錢之外,就是狐假虎威、作威作福一番了,還以為身價抬高了多少,儼然一副大姐頭的 樣子----上一個女人就是這樣。不過,話說回來,還沒有女人敢對她沒完沒了----他不吃女 人那套把戲!肉體上的交易一向銀貨兩訖,稍微不識務的女人只消他一個眼神,當場就會尖 叫逃開;丁皓很清楚自己的五官非常的端正,但聚在這麼一張性格的臉上,加上壯碩的體型 就十分嚇人了----只消他一瞪眼,即使是男人也會嚇得屁滾尿流,何況是女人。
  說到女人,丁皓不禁想起父親上回介紹的那一個女人,叫方什麼萍的;一個黑道老大的 女兒,混太妹出身,現在二十五歲,管理兩家PUB。算來兩家可說是門當戶對,對方長得 也還過得去,也許他該考慮娶她,他實在懶得再找女人了----女人哪!是天底下最難纏、最 愛耍心機,卻又最愚蠢的動物了。
  幸好下來見他的是孟冠人,否則朱建民懷疑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在丁皓面前完整表達出自 己的來意與委拖。
  孟冠人打趣地看著朱建民如釋重負的表情;更確切一點的說,那神情的轉換像死刑犯正 要上午門處斬,卻突然得知自己獲赦免死的樣子差不多。
  他閒閒地開口問:
  「你要保什麼貴重的東西,貴重到堅持要見我們?」
  朱建民怯怯地問:
  「你們什麼都保的,是嗎?」
  「在合理的範圍內是的。」
  「那麼----」朱建民一鼓作氣說出:「我要求丁皓保護我妹妹半年,在我出國的半年 間,保護她不受任何男人騷擾。」
  這實在是超出合理的範圍了,甚至算是荒唐得過分。保全人命的生意不是沒接過,有幾 次選舉期間,公司的case應接不暇,員工幾乎都出動去保護候選人了;但若說要保全一個 女人的貞操就太誇張了。
  「我想,你走錯地方了!也許你該去買一副貞操帶。如果你妹妹是花癡的話,或者你可 以將她帶出國。」
  這種不正常的委託要是被丁皓聽到了,準是先來一頓好打!孟冠人真是佩服朱建民的大 膽;可是以他對這個好學生的瞭解,也明白這個不是胡來不要命的人,想必是走頭無路、求 助無門才會來找丁皓,因此孟冠人還等著聽下文,不著急將他轟走。
  朱建民急急地道:
  「我昨天才被告知後天就得出國了;他故意不讓我有時間辦理我妹妹的簽證,一同帶出 國。如果能帶她走,我還會來求你們嗎?」
  「他?」孟冠人只好逐步來問;看來這人已緊張得說話都不挑重點了。
  「對,他!他就是王平志,你應該記得的。」
  「他在打你妹妹的主意?那你妹妹是智障嗎?如果有人要染指她,她不會逃嗎?她幾歲 了?」孟冠人大腦中已迅速整理出王平志那個雜碎的高中歷史,想不到還有機會對頭一次。
  「不!我妹妹不是白癡。她二十四歲了,也很正常,雖然思想單純,但是絕對不愚笨。 我怕的是王平志那個小人;他有手下、有勢力、又逐步將我趕出合夥事業。半年前我做錯了 一件事----我要我妹妹進入我的公司幫我的忙,想不到卻引起王平志對她的覬覦垂涎。雖然 我立即將我妹妹安排到別的地方去,隔開王平志,但他還不死心,現在千方百計將我弄出 國,這樣他就更好下手了。王平志在商場的勢力十分嚇人,使得戚親朋友全不敢對我兄妹施 援手,以致眼睜睜看我們朱家的事業流如入他手中;現在他又動我妹妹的腦筋......我真的 走頭無路,才會來找你們。」朱建民不怕別人笑他窩囊,反正他本來就不是從商的料子,更 不善與人勾心鬥角,現在他只求有個更強悍的人來替他保護妹妹。
  「王平志嗎?倒真是個聲明狼籍的人物!」孟冠人低聲自語,抬眼看著一臉期盼的朱建 民。「為什麼非要丁皓不可?不怕他吃了你那個寶貝妹妹?如果她真的美到可以令王平志不 擇手段也要一親芳澤的話,就不怕丁皓也會嗎?」
  在他炯炯逼人的目光下,這一回朱建民卻一點也沒有退縮,他很平穩的直視孟冠人----
  「丁皓保的東西從來沒有出過差錯。他雖是個很可怕的人,但他有他的原則,如果他對 我妹妹下手,也只能怪我看錯人,我認栽!因為我無人可托了,只好冒一次險;從另一個角 度來看,說真的,給他還比給王平志糟蹋好。」
  「我得先恭喜你的好運。」孟冠人笑著說:「這案子基本上是不被受理的,但你來對了 時機;第一、王平志那小子我們也看不順眼,第二、丁皓的確無聊得快瘋了,有了這種奇怪 的事來煩一煩他倒也可以解悶。」
  「你的意思是----」朱建民又喜、又驚、又喘氣地猛擦汗......
  「我接了!」他回答。
  丁皓!看看兄弟我給你找來什麼案子!孟冠人笑得一臉得意。
  「什麼時候我們這兒成了托兒所了?我看起來真的那麼像保姆嗎!」丁皓不敢相信地死 瞪著孟冠人;這傢伙竟然替他接下這種case給他消遣無聊!他的狠辣表情一點也威脅不到 孟冠人,他坐在真皮沙發裡仍優遊自在的品茶。
  「念在高中時同校情誼的份上,幫他一幫也無妨;而且,對象是王平志那只色狼呢!」
  丁皓眼睛微閃,也坐到沙發上,問:
  「是他?那個紈褲子弟?還是那麼好色?」
  「那傢伙本來就陰險油滑,女人和權財是他生命的全部。真可惜你們沒有對上。」
  當年王平志是另一所私立高中的混混,四處搶地盤,為了爭老大的頭銜無所不用其極, 威迫利誘,反正他有的是錢。在校時,對那些不肯順從的人動輒加以欺凌致使無法再待下 去,休學的休學、轉校的轉校,他正風光的時期,丁皓早已入獄,所以二人並未正面交過 手;也由於丁皓不在,才由得王平志在鄰校作威作福,甚至後來欺負到丁皓就讀的學校。雖 說丁皓入獄後,原有的太保集團已然瓦解,但若有人上門來踢館,耀武揚威,他們也容不得 外人來放肆;尤其當時還有孟冠人這個「賽孔明」坐鎮。
  戰事起因於王平志公然在放學時刻,率手下守在校門口強擄校花帶走;他的好色遠近馳 名。在孟冠人一聲令下,那一群目中無人的小混混全軍覆沒,而王平志見苗頭不對早已溜掉 了;只怪他沒打聽清楚這是所云集各地角頭老大子女的學校,是因奉丁皓之命解散幫派,讓 校園回復平靜的----這些人已經很久沒有活動筋骨了。
  少了嘍囉助陣的王平志,早在當天晚上見自己大勢已去後,便匆匆辦了休學,逃往國外 留學去了,哪敢再多停留。
  這件事孟冠人在每週日固定探監的閒聊中有提起過。事過十餘年,想不到又可以對上這 個雜碎;如今人家可是個很有勢力的大商人,身價今非昔比,但仍是人渣一個。
  孟冠人說出他接下這個案子的原因----
  「保護一個女人談不上好玩,甚至有一些麻煩,可是王平志這個人值得鬥一鬥。此人以 併吞別人公司為樂,是個企圖不勞而獲的敗類,該有人挫一挫他的銳氣,不然他還以為自己 是個真命天子,通吃黑白二道呢!也就是這種人破壞咱們黑道的形象。據我最近幾年的觀 察,他身邊吸收了不少黑道上的敗類,究竟是想從事非法交易?還是用來壯大聲勢?動機頗 值得探討。」
  「這個雜碎!」丁皓懶懶地點了根煙,仍是百般無聊的表情,吐出了一大口煙圈才問: 「什麼時候開始?」
  孟冠人翻了下行事歷----
  「後天早上。朱建民要求你去與他妹妹同住,可是地區太遠,又是山區不方便,所以我 要求他妹妹明天來公司報到。往後半年內,她是你的私人秘書,住在你的公寓內,二十四小 時都盡量在你的視線內。如果她有能力的話,酒店、夜總會的事宜也可以帶她去瞭解一下; 現在公事全上了軌道,不必用什麼腦筋,至於我呢,暫時當個閒人是無所謂的,我守在保全 公司就行了。」孟冠人早將一切打點妥當,他又道:「如果要對上王平志,最好讓他以為朱 建民的妹妹是你的女人。」
  「我不要我的屋裡有女人的東西。」他咕噥著。
  「女人可以做家事呀!何況這是最周全的保護。」孟冠人笑得像什麼似的。
  「你的笑好奸詐。」他又瞇起了眼。
  「你知道,如非你我都是男的;要是生下來是一男一女的話,早在指腹為婚中成了恩愛 夫妻,孩子都好幾個了。同甘共苦呀,兄弟!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話,為什麼要讓你閃在一旁 涼快呢?我們的好日子不長了,現實習一下有女人住在一個屋子中的感覺也不錯。」
  兩個男人都是而立之年,家中催婚催得緊,只不過丁皓還算得上自由,孟冠人就不同 了;身為大企業的第一順位接班人,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後代,快些回家接位,簡直逼得 他快發瘋了。
  丁皓倒沒有生氣,眼中浮現出少見的淘氣。
  「他們還不死心啊!這麼多年了?威脅要將你登報作廢也沒真的實現,枉費你努力地為 非作歹,屁用!」
  孟冠人最煩的就是這件事;他已經這麼努力地敗壞家聲了,怎麼家中那群大老還是死死 認定非他接位不可呢?
  他們二人打從沒出娘胎就被雙方父母指腹為婚,想不到都是男孩兒。從小到大難兄難弟 同甘共苦,又同時非常有志氣地要自行創業,做自己有興趣的行業----這是打幼稚園便立下 的宏願。丁皓還好,父親解散幫會後,只有兩家夜總會與三家酒店要他打理,隨花不了多少 時間,但反正都已上軌道沒什麼好費力的;孟冠人就不同了,對於所有人垂涎的大財團繼承 人寶座,雖不至於到不屑一顧的地步,卻是能閃就閃。
  他們比較喜歡雙手掙來的成果,事實上他們本來就有能力闖出一片天地;當創業者的滋 味比當繼承人光榮多了。孟家三代經營的家族大機構,直系、旁系親屬眾多,堂侄表親人才 濟濟,也並不是非他接位不可,偏偏孟家老太爺硬是認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獨秀、無 人可比,所以非他不可。孟冠人當然生就一副運籌帷幄的金頭腦,但他生性浪漫閒散,喜歡 將工作當遊戲,一旦繼承了事業,不逼得自己正經八百到發瘋才怪!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。
  至於丁皓,原本母系那邊也屬意他繼承一些事業,但他的過往事跡令人不敢領教----只 有高中學歷,並且沒有畢業,又服過刑、坐過牢,干的壞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長的罪狀, 這自然嚇跑了母親娘家那一邊的人,樂得他現在大喊無事可做。
  「生個孩子吧!冠人。將孩子丟到家中讓那群大老們有事可做,你就真正自由了。」丁 皓不怎麼真心的建議。
  孟冠人挑起眉,將一杯酒遞給他。
  「我是優生學主義者,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女人夠資格當我天才兒子的媽。」二人乾杯,一仰而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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